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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男子卖假酒被抓后公开道歉 他有可能获轻判吗

2019-09-02 11:29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8月31日,开商店销售假酒的榆林男子马某荣在华商报刊发的一则“道歉声明”引发关注。“声明”就售假行为向社会各界公开赔礼道歉,并保证今后“永不再犯”。类似“道歉声明”是司法机关要求,还是当事人良心发现?公开道歉能否获得轻判?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律师。

  道歉原因

  卖43箱假酒获利36120元 被公诉机关要求公开道歉

  马某荣在道歉声明中称:他出生于1996年1月,初中文化,在榆林市榆阳区镇川镇经营一家烟酒门市。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其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六年西凤白酒85箱,将其中43箱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销售假酒一事,早已停止,达到了停止侵害的目的。“现在我向社会各界公开赔礼道歉,并保证今后严格守法,永不再犯。”

  9月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马某荣的父亲马某。马某称,他们是米脂县人,2018年8月,因涉嫌销售假酒,儿子被米脂警方刑拘,目前羁押在米脂县看守所。8月14日上午,该案在米脂县法院公开审理。

  华商报记者获悉,该案是由米脂县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米脂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米脂县检察院指控,在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马某荣为谋取高额利润,多次通过网络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六年西凤”85箱白酒在自营烟酒门市销售,其中将43箱以合格“六年西凤”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销售金额为36120元。米脂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马某荣提起公诉,同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让被告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提出:请求被告人马某荣赔偿其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造成不特定消费者损失的36120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经过当庭调解,马某荣承诺在华商报刊登道歉声明,且于当日将造成不特定消费者损失36120元打入公诉机关指定账户。

  9月1日下午,马父告诉华商报记者,儿子马某荣在法庭上真诚认罪悔罪,目前案件还没有宣判,他们诚恳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希望法院能轻判。

  律师说法

  公开赔礼道歉能否轻判?道歉内容形式有要求吗?

  销售假酒触犯了哪些法律,当事人会受到什么处罚?司法机关要求案件当事人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内容需不需审核?如果当事人拒不赔礼道歉,法院会不会加重判罚?就读者关心的这些问题,华商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

  问题1:销售假酒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应承担什么责任?

  河南风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单艳伟: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销售者在明知是假酒的情况下,仍然向消费者出售,明显是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三,并可依据侵权责任法要求销售者赔礼道歉,包括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如果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涉及触犯《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首先,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马某荣购买假冒注册商标六年西凤白酒,又予以销售的行为,侵犯了西凤六年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其次,若马某荣明知销售六年西凤白酒系假冒依然销售,就构成欺诈,《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最后,若马某荣销售假酒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问题2:当事人在媒体赔礼道歉出于什么目的?

  赵良善:本案中,马某荣是在司法机关要求下公开道歉的,现实中,也有部分案件当事人出于消除社会影响、减轻刑罚的目的,主动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单艳伟:一般情况下,案件当事人主动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很少,大部分是消费者或公诉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问题3:司法机关责令当事人在媒体公开道歉的目的是什么?

  赵良善:是通过加害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对受害人道歉,以保护受害人的人格尊严,及给予受害人精神上以安慰。

  问题4:公开赔礼道歉会减轻判罚吗?

  赵良善:如果依据判决文书或行政决定,要求当事人公开道歉的,就属于法律责任,不因公开道歉而减轻处罚。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公开道歉不作为减轻处罚所考虑的因素。

  单艳伟:在公益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公开赔礼道歉,司法机关可以减轻其处罚,这在司法实践中称为诉辩交易,是合法行为。

  问题5:司法机关要求当事人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情形有哪些?文字内容法院是否审核,版面位置、大小有无明确要求?

  单艳伟: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责令当事人如何行为,这取决于消费者也就是原告或公诉机关如何请求,基于原告或公诉机关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在合理的范围内作出判决。

  赵良善:赔礼道歉多适用于民事侵权案件中。《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赔礼道歉是承担侵权责任方式之一,《民法通则》第12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可以适用赔礼道歉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以及《著作权法》第46条、47条等均规定了赔礼道歉所适用的范围,一般构成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会判定公开赔礼道歉。关于赔礼道歉的内容、版面的位置及大小,法院会在判决书予以认定。

  问题6:如果当事人出于各种考虑拒不公开赔礼道歉,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判罚会否加重?

  赵良善:拒不赔礼道歉,属于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行为,法院执行局可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司法罚款等等。

  单艳伟:不主动履行,法院会强制要求其履行,不存在加重处罚的问题。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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