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4 11:32 来源:海西晨报
8月28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法院对以洪某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强迫交易罪和聚众斗殴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洪某辉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他成员亦被判处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犯罪集团以洪某辉为首,共有十名成员,现仍有二人在逃。2013年6月起,洪某辉为争抢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区学生街的啤酒市场,事先收取某品牌啤酒公司支付的入场费十万元,作为该品牌啤酒的二道批发商,后纠合其他被告人共同入股,采用显露纹身、言语威胁等手段,至学生街“扫街”,逼学生街餐饮店售卖其供应的啤酒,并多次威胁、殴打逼迫其他品牌啤酒批发商不得往学生街配送啤酒,强迫交易时间近两年,强迫交易数额超过40万元,受害者达20人。
该案受理后,厦门市翔安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促成全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家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了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