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4 09:36 来源:环球网
扬子晚报网11月3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江宁竹山路上,一辆白色的SUV自南向北行驶,被拦下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车内有明显酒气。戴先生称自己车主,晚上因为应酬喝了酒,找的是代驾开车。然而,当民警例行公务给代驾齐某进行吹气,结果显示其酒精含23mg/100ml,涉嫌酒驾。
当晚11时许,当民警要求代驾齐某进行酒精测试时,齐某一再表示自己是代驾司机,晚上没有喝酒。不过,在民警的坚持下,齐某经过检测,发现酒驾后有些茫然。在民警的反复追问下,齐某才反应过来,原来他中午参加侄子十岁的生日酒时喝了二瓶啤酒。民警指出,虽然是中午喝的酒,但是血液中的酒精还没有代谢完就帮人开车,也属于酒驾。
此时,坐在副驾驶位上的车主戴先生有些哭笑不得,他晚上因与朋友应酬,喝了不少酒才不敢开车,专门出钱找来的代驾司机,竟然也是酒驾。无奈之下,戴先生只能喊来另一名没有喝酒的朋友帮忙将车开走。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依法对代驾齐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喝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会迅速上升,一般人体内酒精代谢速度不同,有些人会显得更慢,因此从交通安全角度出发,饮酒后24小时内,一定不要开车,并且作为代价司机,一定要了解相关知识和法律条款,确保自己与他人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