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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裕龙小米酒等7批次产品酒精度不合格

2019-11-25 09:04        来源:中国网

  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1类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121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8批次。

  济南市山东裕龙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酒中酒精度检测值为50.4%vol,标准规定为51.0~53.0%vol。

  烟台市烟台稷黍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国黍特制三鞭酒(露酒)中酒精度检测值为38.2%vol,标准规定为25.0~27.0%vol。

  烟台市烟台稷黍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国黍黍酒中酒精度检测值为27.3%vol,标准规定为39.0~41.0%vol。

  淄博市淄博鲁湖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鲁湖春牌茅台镇迎宾酒中酒精度检测值为12.2%vol,标准规定为13.0~15.0%vol。

  烟台市烟台国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马特奥西班牙味觉干红葡萄酒中酒精度检测值为50.4%vol,标准规定为51.0~53.0%vol。

  烟台市烟台科乐克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伯爵庄园干红葡萄酒中酒精度检测值为10.8%vol,标准规定为12.0~14.0%vol。

  淄博市山东千亩园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冰葡萄红酒中酒精度检测值为9.7%vol,标准规定为8±1.0%vol。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没做好完善的出厂检验,又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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