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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王子酒”酒精度不合格,疑蹭茅台王子酒商标

2019-05-31 14:43        来源:新京报

5月2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批次不合格食品,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贵州王子酒”因酒精度不达标而上黑榜。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涉事的“贵州王子酒”无论在产地还是名称上,均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王子酒”相仿。而茅台镇仁和酒业曾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公司资产也被数次拍卖或变卖。

不合格产品疑蹭“茅台王子酒”商标

通报显示,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品古酱牌“贵州王子酒”(500ml/盒,2014-04-08),酒精度检出值为50.2%vol,低于52.0%vol—54.0%vol的标准规定。

据监管部门解释,酒精度表示酒中乙醇的体积与酒体积的百分比。国标要求酒类产品标识的酒精度偏差不能超过±1%。酒精度含量不同,售价也不同。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不计量,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者生产单位为了盈利,以低度酒冒充高度酒售卖。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上榜的“贵州王子酒”在名称和产地上均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王子酒”相仿。就此,新京报记者5月30日以消费者身份致电茅台官方客服,对方称,“茅台王子酒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系列酒品,名称叫‘茅台王子酒’,没有‘贵州王子酒’这个叫法,请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根据微信公众号“贵州王子酒”2015年9月3日发布的文章,茅台镇仁和酒业“贵州王子酒”分为金品古酱、地龙、人龙、龙凤呈祥、玉龙、成龙、飞天52°、百年好合8个系列,售价在188元/瓶—880元/瓶不等。其中,飞天52°“贵州王子酒”无论在名称还是包装上,均与贵州茅台的飞天茅台相仿。

涉事企业多次被列为“老赖”

工商信息显示,茅台镇仁和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目前拥有伊春、云南、钦州、沈阳、南宁5家分公司和一家中枢办事处。除伊春分公司外,其他分公司均处于营业执照被注销或吊销状态。

另据中国商标网查询信息显示,茅台镇仁和酒业有限公司曾于2013年3月申请注册“贵州王子酒”第33类(商品、服务)商标,但该商标申请已被驳回,目前处于失效状态。此外,该公司还于2012年5月申请注册“赖茅”商标,该商标与贵州茅台所有的“赖茅”系列酒“撞名”,同样被驳回。

除在产品和商标上涉嫌模仿茅台,茅台镇仁和酒业还被贵州当地法院多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原因包括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

企查查信息还显示,仁怀市人民法院曾在2017年、2018年更新茅台镇仁和酒业20余条拍卖、变卖公司资产信息。这些资产包括公司的酱香型白酒基酒、成品酒“天常酒·御品”“天常酒·珍品”“天常酒·藏品”、厂房等。2015年1月,该公司还将509.04吨基酒质押给招商银行遵义仁怀分行,用于2000万元的合同担保。

针对上述问题,截至发稿,新京报记者未能联系上茅台镇仁和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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